English

发生劳动争议后应怎样申请仲裁

1999-06-12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编辑同志:

我于一年前被一家机械厂招聘为机械设计工程师,并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。不久前,该厂厂长调离,新厂长到任后解除了该厂与我的劳动合同。我认为厂里的做法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,在与厂里交涉未果的情况下,我想申请仲裁。请问,像这种劳动争议可通过仲裁途径解决吗?若可以,又该怎样申请仲裁?

读者闫欣闫欣读者:

劳动争议仲裁,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,依法对双方争议进行处理的一种劳动法律制度。根据《劳动法》规定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(统称为当事人)发生劳动争议后,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调解,或者协商、调解不成的,均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。根据《劳动法》和《劳动争议处理条例》规定,对以下劳动争议,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:(1)因单位开除、除名、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、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;(2)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、社会保险、福利、培训、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;(3)因履行劳动合同、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;(4)法律、法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。你与厂里发生的劳动争议符合上述规定情形,因此可以通过仲裁途径解决。

关于应怎样申请仲裁。根据有关规定,当事人申请仲裁,应当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争议的县、市、市辖区仲裁机构提出,或向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,并提交申诉书。申诉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事项,仲裁请求,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,证据和证人的姓名、住址。

申请仲裁应注意期限。根据《劳动法》第82条规定,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,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。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诉,时效届满后就不再有申请权,仲裁机构也不再受理。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60日期限而行使申诉权利的,仲裁机构可以受理。

另外,当事人若对仲裁裁决不服,还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。劳动争议未经仲裁的,当事人不可直接起诉。

律师潘律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